清廉学校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园地 >> 清廉学校

关于成立荆门职业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3-11-17      来源:本站

各处室、各院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教师学术行为、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之风,切实把学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荆门职业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院学风建设工作,对各职能部门及各系部学风建设进行检查、监督及查处工作。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相关的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邹灏、王义春

  常务副组长:贾俊

  副组长:贾俊、左迎春、龙剑锋,郭国富,龚文平,敖小锋,黎强,蒋景耘,黄保成  

  成员: 陈霞,黄国平,王红秀,邓先军,李亚林,刘斌,桓燕,杨啸,王瑾,刘立兵,刘昊,邓艾青,贺励,季梦兰,熊红梅,王乐

 2023年3月

荆门职业学院听课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实施听课制度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通过听课,不仅有利于管理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了解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且有利于教师同行间相互学习交流,促进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听课制度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类型

  (一)示范观摩型听课。这是针对具有鲜明教学特点的课程或教师进行的听课,目的是观摩学习,取长补短,交流教学技艺,改进教学方法。

  (二)调研检查型听课。这是管理干部为了解一线教师教学总体或某一方面教学情况而进行的听课,主要目的是在常态下有计划、有意识地去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具有灵活性、真实性和突然性的特点。

  (三)学习交流型听课。这是师徒之间和同行之间日常相互学习交流的听课,主要目的是研究、改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技能和教学水平。

  (四)评价考核型听课。这是根据评价考核要求组织的听课,主要目的是确定当前教师的教学水平,将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听课学时

  (一)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不少于10学时;

  (二)教务处、系(院、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学时; 

  (三)学校其他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

  (四)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学时;

  (五)辅导员、班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其中自己所带的班级,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学时;

  (六)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 

  (七)青蓝工程结对师徒,每学期徒弟听师傅或其他优秀教师课不少于15学时;

  (八)教学督导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听课学时不限。

  三、听课要求

  (一)听课是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除示范观摩课由教学部门发出课讯通知外,一般听课采取随机推门听课等方式进行,一般不事先告知听课教师。专任教师每学期至少要上一次公开课。

  (二)听课人员应尊重主讲教师,听课时必须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或实训场所侯课,课中要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接打电话,不得提前离场,至少要听完一节课。授课教师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

  (三)管理人员听课时,要关注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教学内容熟悉程度、教学环节掌握、教学方法运用和课堂气氛、纪律的控制等。教研室主任和专任教师听课时,还要关注课程标准、教学内容、知识技能教学等落实情况。听课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

  (四)听课结束后,听课人员要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听课意见和建议。对讲课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及时向相关系(院、部)、教务处负责人和主管教学校领导进行反馈。

  四、组织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提供专业班级课程表和听课评价表,拟定学校领导和管理干部的听课计划。管理人员可以统一安排或自行安排推门听课,听课后要填写听课评价表,在每次听课结束一周内交教务处留存。

  (二)各系(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系(院、部)教师听课计划,报教务处后公布课讯信息。教师听课评价表要在每次听课结束一周内交所属系(院、部)留存,各系(院、部)要在每学期末将听课进行统计后报教务处汇总。

  (三)每学期,教务处会同系(院、部)建立听课档案,对听课人员的听课结果进行分析,并撰写听课分析报告。

  (四)每学期,教务处要通报全校各类听课人员的听课情况。听课人员的听课完成情况和反馈意见将作为管理干部和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军马场路3号

电话:0724-6075203

Copyright © 荆门职业学院

鄂ICP备16017464号-1 荆门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举报电话: 0724-6075257,举报邮箱: jmvcj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