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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职业学院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时间:2016-10-25      来源:本站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    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6.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军马场路3号

电话:0724-607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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